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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真实姓名注册

据新华社上午报道,《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今天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集。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网站运行的准入条件,强化了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规范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行为。

修订目的

规范互联网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是我国互联网管理的基本法。现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对促进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十多年来,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现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在许多方面已经不再适用。修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依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

修改后的内容澄清了论坛和微博服务许可制度

《征求意见稿》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要求,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坚持开发与管理并重,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传播有利于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发展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的信息。

鼓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展行业自律活动,鼓励公众监督互联网信息服务。同时,建立了以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为重点的互联网监管体系,明确了论坛、微博等服务的许可制度。

规范网站运行准入条件,强化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安全管理责任,规定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和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规范政府部门监管行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www.scio.gov)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

中国政府法律信息网(www.chinalaw.gov)

信件、电子邮件等。

注: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6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发表意见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互联网用户应实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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