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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苹果产品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苹果在中国遭遇了许多知识产权案件,围绕苹果的一系列商标权、版权和专利权诉讼。苹果公司在中国市场一直是冷漠的,迫切需要调整自己的战略,认真对待自己在中国市场的言行。 2012年1月7日,据中国广播电视网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起诉作家权利联盟侵犯苹果,直接指向苹果应用商店的运营模式。原告作家权利联盟指出:“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的中国作家的作品几乎都不是真品。此外,苹果公司还被分为三级盗版。” 不仅如此,2011年12月5日,苹果诉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一案,要求对ipad在内地的商标权案件进行一审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苹果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后,深圳唯冠对两家苹果分销商提起诉讼,其中一家指向ipad分销商国美。这名律师表示,本案的判决将直接影响苹果ipad在mainland China的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在苹果的iphone进入中国之前,与汉王的i-phone商标存在争议。尽管苹果最终通过谈判从汉王手中收购了i-phone商标,但这一举动也被视为苹果在涉及中国的知识产权管理领域的一个缺陷。 商标权的得失暴露了苹果公司对中国法律的漠视 令知识产权专家刘春泉律师困惑的是,作为知识产权运作的大师,苹果公司为什么仍然存在法律漏洞? 他对中国法律的漠视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中得到了明确的表述。 在审理此案后,法院认为:“‘苹果’一方如果想以商业方式获得他人的商标,就应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与商标所有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依照我国法律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 法院还指出:“本案商标转让合同是由另一原告英国知识产权公司和唯冠电子有限公司(台北唯冠公司)签订的,与深圳唯冠公司的“禁止反言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其行为创造了足够的表象,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拥有代理权,且其与善意第三人有约并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因此,‘苹果’一方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 资深it业人士萧泓(化名)分析了《中国商报》记者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苹果在签署协议时,忽略了权利的转移,即作为商标所有人。一旦唯冠破产,成为破产债权,如何处理,苹果并没有完全放手。” “事实上,在苹果看来,唯冠不应该敢于向世界挑战其大客户。按照国际惯例,苹果公司获得了唯冠创始人杨荣山的亲笔签名,这是一份在国际上具有重大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出乎意料的是,唯冠破产了,中国法律承认该公司的法人印章。从这个角度来看,苹果需要加强对中国法律的理解和熟悉。” 根据公开信息,唯冠曾经是世界著名的显示器制造商。然而,由于金融危机,其主要客户宝丽来公司破产,导致其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此外,由于反垄断诉讼,它在美国遭受了重大损失。2010年8月,唯冠创始人杨荣山被香港高等法院下令破产,此后该公司股票一直停牌。在苹果和唯冠的整个对抗过程中,唯冠没有任何高层官员或相关人士。 “如果唯冠没有破产,今天就不会有针对ipad商标的诉讼。”萧泓说。 苹果上诉的谈判筹码需要增加 目前,唯冠与苹果之间的商标纠纷实际上是唯冠债权人与苹果之间的诉讼,债权人希望通过此举抵消唯冠破产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目前,关于商标的“讨价还价”也进入了一个热点阶段。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平告诉记者:“知识产权诉讼实质上是一种商业战争的工具。通过诉讼和相互了解对方的证据,最终达成双方认可的价格,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大多数知识产权诉讼往往以和解告终。” 然而,唯冠律师事务所的肖财源和骏利创投总裁李肃出价100亿元,但苹果公司无法接受这个价格。2012年1月5日,苹果公司向法院提起上诉,内容包括:改变法律的适用范围,并认为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进行审判。同时,一审法院在认定不成立履约代理时,提出了匿名代理的抗辩,即深圳唯冠授权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冠国际)在台湾的子公司唯冠电子以书面形式签订商标转让协议,这是一种匿名代理行为,应认定深圳唯冠所有ipad商标均已转让给苹果。然而,在业内律师看来,他们的上诉意见显然站不住脚。刘春泉告诉记者,“苹果最大的漏洞是,虽然唯冠国际是深圳唯冠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但在法律上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相互代理。”萧泓还说:“此时此刻,这暴露了苹果对中国法律的漠视。苹果实际上有其他选择。从商业角度来看,ipad大陆商标的真正价值仍然来自苹果。在这方面,苹果是合法的。事实上,有一个空.” 苹果商店侵权直接指的是运营模式 对于苹果在中国的运营,除了ipad商标权纠纷可能会影响内地市场外,苹果商店版权纠纷指的是苹果商店的运营模式。 事实上,在作家权益保护联盟起诉苹果之前,许多零散的诉讼都指向苹果商店涉及的版权问题。 曾在苹果应用商店代理涉嫌音乐下载侵权案件的律师李征告诉记者,“苹果商店的运营模式存在法律问题,因为苹果商店和上传者的分割模式没有关注上传者是否是权利持有人。” 目前,除了在中国的战争,苹果还陷入了一场全球知识产权战,引发了与三星、宏达电、摩托罗拉和谷歌等全球巨头的战争。苹果在诉讼中遭遇挫折。 应该注意的是,对于日新月异的it行业来说,拥有专利技术已经成为企业安顿下来的基础。为此,近年来,信息产业的收购大多与专利有关,如收购摩托罗拉。 张平教授曾经指出:“不要低估专利诉讼,它的重要性不仅仅是一赢一输。相反,在整个诉讼举证过程中,往往是了解竞争对手详情的关键时期。”从这个角度来看,专利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视为商业智能的一场测试战。 不仅如此,作为知识产权运作的大师,苹果不仅会在全球范围内成立小型专利公司收购相应的专利权或商标权,而且事实上,业内人士透露:“苹果在全球范围内已经成立了许多类似的知识产权公司,并借用这些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收购相关技术,另一方面,苹果还将借助第三方公司的中立性与一些著名大学展开合作。为了了解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然后反馈给苹果,苹果可以根据这些趋势判断全球专利技术,确定研发方向,并尽快抢注相关专利。” 当然,苹果并不是唯一一家这样做的公司。类似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可以在许多其他国际大公司中找到。精工爱普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知识产权部主任尚流·雅玉曾告诉记者:“事实上,全球技术创新已经走出了技术部门自发研发的阶段,成为知识产权部门的一种探索。最新的发展趋势反馈给R&D部门,然后确定R&D方向。” 虽然苹果处于专利战最集中的it行业,但有更多的经验和教训,可以让我们一瞥苹果的全球专利战,或者看到it行业的未来模式。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新苹果的知识产权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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