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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3月3日,中国国债协会发布了《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规定,评级机构应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的评分表和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二级指标。

从内容上看,《指引》明确了协会自律管理的主体地位,明确了评级机构及其人员开展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业务应遵循的一般原则、评级业务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根据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的特殊性,《指引》做出了两项具体规定。一方面,很明显,协会将对评级机构使用的关键量化评估指标及其最低权重给予必要的指导,以提高评级结果的质量和可比性;另一方面,与目前只披露地方政府债券最终评级结果的评级机构不同,《指引》要求评级机构详细披露地方政府债券评级模型的评级表和结果。指标应至少披露给二级指标,涉及调整的指标应一起披露,以提高评级过程和结果披露的透明度。

地方债务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发布

中国国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制不断完善,得到各方普遍认可。但是,评级过程中仍存在评级结果同质化、投资者对评级结果认可度低、评级质量难以有效检验、评级机构发展不平衡等现象,直接影响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不利于地方政府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记者钟源)

地方债务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发布

责任:吉爱玲

来源:彭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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