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16字,读完约4分钟

被告是苹果大陆总经销;法院没有采纳苹果的新证据;法院表示将给予书面答复

苹果和唯冠之间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议已经升温。昨日,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并停止在上海销售ipad。双方都给出了理由。

审判持续了四个小时

昨天,双方在上海的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其间双方进行了多次激烈的辩论,并有强烈的火药味。法官曾经提醒双方要控制自己的情绪。

原告唯冠提交了4组17件证据,提出的要求包括: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相关店铺招牌,销毁相关宣传资料,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消除影响,赔偿诉讼费1万元。

唯冠在证据中指出,他们在2000年拥有ipad商标,此后一直在生产相关产品。

苹果公司申请终止此案

被告苹果公司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请求,并申请终止审判。关于双方争执不下的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是否已经转让的问题,被告苹果公司出示了新的证据——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在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转让协议批件上注明了“准”字。

然而,法院没有接受这一证据,昨天没有宣布判决。

昨天下午,唯冠的代理律师马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这是苹果公司今天在法庭上展示的唯一新证据。然而,由于这是一份拷贝,苹果公司不能提供原件,法院没有在法庭上确认其真实性。因此,无法对其进行评估。”

上周在深圳唯冠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唯冠的ipad商标诉讼顾问李肃曾认为,深圳唯冠二审的胜诉率可能高达80%至90%。

另一方面,苹果公司代理律师的电话号码昨天一直没有人接听。

如果苹果的总销量下降或者ipad被运出这个国家,

深圳唯冠此前曾向法院申请停止在上海销售ipad。昨日,法院还就唯冠申请停止在上海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原因发表了声明,并就苹果申请终止审判的原因发表了声明。

唯冠在深圳和惠州之前起诉了当地经销商,而昨天在上海的被告是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ipad在整个大陆的总经销商。如果败诉,可能会导致ipad因侵权而被从中国大陆的货架上撤下。由于苹果上海公司在浦东注册,唯冠选择浦东法院作为上海诉讼地点。

昨天,双方的辩护律师就案件的重点进行了陈述,法院表示将在充分听取和考虑双方意见的基础上给予书面答复。

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纠纷大事记

●2000年,唯冠台北公司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注册了ipad电脑等各种电子产品的商标。

●2001年,唯冠科技(深圳)公司申请在中国注册两个ipad商标。

●2009年,苹果以3.5万英镑收购了ipad的海外商标权。然而,唯冠科技声称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属于唯冠科技。

●2010年6月,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要求确认其是ipad商标在mainland China的独家权利持有人。

●2011年,唯冠起诉了深圳和惠州的苹果经销商。

●2011年2月,唯冠和苹果ipad商标权纠纷首次在深圳法院提起诉讼,这是双方首次正式对抗。

●2011年3月,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诉,要求苹果被罚款。6月,北京市工商局设定了2.4亿元的罚款,但罚款尚未进入执行程序。

●2011年12月,经过三次审判,苹果输掉了第一次审判,赔偿和商标的要求被驳回。随后苹果公司提出上诉,此案仍在审理中。

●2012年2月,唯冠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苹果停止使用ipad商标,禁止销售ipad。后来,他向中国许多地区的工商部门投诉,称苹果侵犯了其ipad的商标权,并要求将ipad产品下架。

●2012年2月17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裁定苹果经销商深圳的一家商店禁止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这是自ipad商标纠纷开始以来,第一个被法院击败的苹果经销商。

●2012年2月22日,深圳唯冠状告苹果总经销商侵权,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未判决。

●2012年2月29日,苹果在深圳起诉唯冠,确认其是ipad在mainland China的独家商标所有人,案件将在广东省高级法院审理。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唯冠诉苹果商标侵权案在沪开庭

地址:http://www.pks4.com/ptyxw/116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