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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苹果与深圳唯冠科技有限公司ipad商标权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审判结果将决定ipad在mainland China的商标权归属。

双方激烈争论。上诉人苹果公司认为,本案争议源于一个简单的事实,即被上诉人唯冠受到不正当利益的驱使,他的行为带有金融利益驱使的阴谋味道。由于被上诉人拒绝履行合同,所涉及的商标在中国不能转让,上诉人要求ipad在中国的注册商标归上诉人所有,但一审判决错误。

苹果表示,深圳唯冠在商标转让上签了名,这个证据非常重要:这个证据是用深圳唯冠的信笺写的,而且是唯冠董事长签名的。苹果声称深圳唯冠否认自己是该协议的一方,而对方的声明在证据出示后并未被打破。

深圳唯冠认为,深圳唯冠的慧远以台湾唯冠的名义联系了上诉人,但袁惠发的邮件中明确表示内容是非官方的,除非有官方文件,否则邮件内容无效;该汇票由苹果公司签发,收款人是台湾唯冠;仅仅因为深圳唯冠的创始人杨荣山也是台湾唯冠的掌门人,就不能认定杨荣山是在处置几家公司的财产。

背景资料

2010年4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苹果公司诉唯冠公司ipad商标纠纷案。经过三次审判,一审判决于2011年12月5日做出:苹果的主张被驳回。随后,苹果公司拒绝接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于2012年1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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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唯冠ipad商标纠纷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聚焦iPad商标案二审:苹果与深圳ccc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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