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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当新一代ipad产品热卖时,近100部文学作品被放在苹果应用商店出售,甚至未经授权就免费下载。几天前,22位中国著名作家集体捍卫了他们对苹果的权利。

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前天表示,根据目前的情况,苹果App Store确实涉嫌盗版和侵权,但最终的判决只有在相关部门确认后才能做出。

苹果公司被索赔1000多万英镑

中华书局法务部部长任海涛告诉记者,苹果应用商店不仅盗版畅销书,还盗版古籍出版业。一套正版《二十四史》售价近3000元,但网上盗版产品完全免费。

目前,一些作家和出版机构发起成立了作家权利联盟,聚集了22位作家,95部作品涉嫌被苹果应用商店侵权。其中,最畅销的书籍,如岳明的《明朝的事情》、何妈的《藏语码》、韩寒的《青春》和《他的国家》等,都超过了1000万元。

苹果商店遭遇利益链

从事苹果应用商店图书出版项目开发的林先生说,通过上传盗版出版物获利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苹果和应用开发者的合作模式是将下载收入分成30%,苹果占30%,开发者占70%。

“在苹果应用商店的个人开发者中,有一套上传机制和过程,但对于版权来说,它相对宽松。通常在审查阶段,它基本上是默认的版权。”林先生说。

随后,林先生演示了上传应用程序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苹果应用商店系统没有显示任何提示提供版权证明材料。在他看来,苹果只将中国视为硬件销售市场,其版权保护远远落后于外国。

苹果被指控为盗版共犯

私人数字出版商Motie Digital Alliance的总经理毕建伟(音译)计算了一个账户:“以《明朝的那些东西》为例,我们每天卖出大约60个付费数量,也就是说,每天360元。如果有四个盗版,每天的盗版收入是1440元。根据一年的计算,盗版销售收入为50万元。作为一个平台,苹果可以得到30%,也就是15万元,而盗版开发者将得到35万元。”

毕建伟表示,盗版免费图书对实体图书销售市场的影响更大。纸质书的价格是25元,如果盗版一个月下载8万次,每月的收入大约是200万元。毕建伟认为,苹果应用商店的商业模式是吸引更多用户,通过收入分享与盗版者共同获利,实际上是成为盗版的帮凶。

专家说

修改版权法以保护数字版权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张康康在《关于修改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议案》中指出,中国现行著作权法明显滞后。在过去的20年里,只有少数的修订没能解决近年来互联网大发展后出现的数字版权保护的新问题。日益猖獗的侵权和盗版给文学、音乐、电影、摄影等文化创意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国家版权局称苹果商店涉嫌盗版 被索赔超千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表示,所有“点击下载”盗版都存在于服务提供商中,苹果只提供硬件设施,就像传统商店或超市只提供场地,而忽略了场地上销售的商品。

张平表示,苹果作为一家版权意识很强的公司,不应忽视其监管义务,有必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她建议,盗版应该被阻止和稀疏,一旦发现,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对于不明确的盗版类别,有必要及时完善法律法规。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国家版权局称苹果商店涉嫌盗版 被索赔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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