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52字,读完约3分钟

随着年度业绩的披露,电信业的巨额利润也为投资者所知。2011年在香港上市的中国移动、中国联通(600050)和中国电信的利润总额高达1465亿元。然而,根据财政部早前公布的数据,电信业仅向SASAC上缴98.95亿元。

支付的金额必须通过“两个障碍”

目前,公布利润数据的三大运营商无一例外都是上市公司。数千亿的净利润属于上市公司,它们的母公司无法获得全部利润。运营商的母公司向财政部支付利润。

这意味着从上市公司的1000亿利润到上缴利润有两个步骤。

首先是股权结构。根据三大运营商2011年中期报告数据,中国电信集团间接持有中国电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70.89%的股份,中国联通间接集团持有中国联通香港股份有限公司71.97%的股份,中国移动集团间接持有香港股份有限公司74.2%的股份。这意味着母公司只能享受与股权比例相对应的利润。

第二,作为上市公司,三大运营商的股息率受到公司经营战略的制约。

以中国电信为例,其年分红率为34%,分红金额为55.83亿元(含税)。中国移动的分红比例较高,达到43%,分红金额为541亿元;联通尚未宣布分红计划。

根据这一计算,三大电信巨头的母公司只能获得420亿元的股息(含税)。如果电信业上缴的利润全部来自三大运营商,上缴的利润将占23%。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目前,国有企业按四种类型支付“股息”。其中,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特征的行业比重最高,达到15%。目前,三大电信集团支付的利润比例与这个比例是一致的。

专家说利润应该100%上缴

对于整个电信业上缴的财政利润不足100亿元的事实,北京邮电大学的阚凯里教授昨天表示,三大电信公司上缴SASAC的99亿元利润实在太少,应该上缴100%。

“电信企业的利润应该直接上缴财政部。这笔钱用于扶贫、慈善和企业再开发。”阚凯里认为,电信企业的母公司只是一个空壳,所有资产都在上市公司。

他的观点也类似于此前业界对中央企业和SASAC母公司改革的看法。此前,许多建议认为中央企业的母公司是不必要的,应作为一个整体上市或由SASAC直接持有。

也有人对利润分配持有不同意见。知名电信观察人士向立刚表示:99亿元的实收资本是合理的,也符合国有资产的收益率标准。

“虽然国有企业的初始启动资金来自国家,但后续的利润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发展。然后,上市公司必须首先分配这些利润,然后将它们转移到母公司。母公司必须上缴国库,最终用于未来的开发和建设。”项立刚说:“所以国有企业的利润不能完全上缴国家。”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电信巨头盈利超千亿 缴红利百亿

地址:http://www.pks4.com/ptyxw/126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