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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两匹马(马和马云)都被缠住了。在过去的一年里,腾讯和阿里巴巴都面临着挑战,它们反过来也失去了控制。 一向低调的马花藤最近一次异乎寻常的高调撤退。他谦虚地向《连线》杂志前编辑、《失控》一书的作者凯文·凯利(kevin kelly)征求关于失控理论的建议,并坦率地承认公司失控的困惑。然而,马云治理下的淘宝系统由于内部腐败而面临失控的威胁。5月4日,阿里巴巴集团发布了一封题为《坚持透明和诚信捍卫淘宝》的公开信,信中写道:“阿里巴巴有勇气、决心、智慧和手段捍卫淘宝和我们的共同利益。”后者引起了更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公司反腐败并不少见。然而,淘宝反腐给我们带来的启示远远超出了普通公司反腐案例的范围。原因有二:首先,根据淘宝网发布的数据,2011年淘宝和天猫单日发送包裹数量超过800万,占整个快递行业包裹总量的近60%,在中国网购市场占据垄断地位。其次,大淘宝形成的生态系统接近数万亿笔交易,其言行往往会影响许多依赖它生存的商家的生计。 这封公开信表达了悲伤和决心,但有两个论点值得推敲:首先,阿里巴巴有足够的“智慧和手段”捍卫“共同利益”吗?其次,这是谁的“共同利益”?淘宝是“人人的淘宝”吗? 淘宝成立于2003年。它一诞生,就作为一项持续的免费服务屹立于世。它像非营利组织一样存在和运作,并在中国市场击败了易趣。与此同时,为了保持淘宝乃至当地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长期繁荣,阿里巴巴一直在努力工作,并投入大量资金建立交易信用体系、支付和物流设施及服务,这些都是中小商家力所不及的。 今天,大淘宝(淘宝+天猫商城)的交易额远远超过了中国大多数二线城市的gdp总量。你可以把大淘宝视为一个专门从事交易的城市。 在过去的几年里,阿里巴巴也承担了这个城市的建立和治理的职能,其中相当一部分类似于公共事业的职能,比如建立一套基于交易的个人信用体系,设计生态系统中的资源配置规则。然而,正如我们在《21世纪经济评论》第97期的封面文章“互联网公共权力”中所说,虽然“立法程序”似乎足够严谨和科学,但根据这一规则的设计,淘宝的基层员工承担着事实收集、不法性判断、奖惩、执行、特殊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等权力。与买方和卖方相比,他们拥有最终决定权。 所以,我们必须回到前面的两个问题。具体来说,作为一个私人公司,一个根据传统商业理论应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有限责任法人实体,应该也能够承担建立和治理虚拟生态系统的职能?毕竟,一个公司的权力、义务和能力不会太远,那么它的职能边界应该在哪里呢?在建立和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权力应该受到监督吗? 在这方面,我们的观点是,当一家公司变成生态系统运营商时,该运营带来的商业利益可以归私人所有,但其相关的公共权力应受到监督。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淘宝反腐:谁的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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