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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广州6月20日电20日下午,广东省高级法院就富邦产品保险有限公司申请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上诉案举行公开审理..当事人主要就唯冠公司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受理条件进行了辩论。

针对媒体报道“广东省高级法院宣布将推迟对ipad商标权属争议的裁决”,广东省高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报道与事实不符。广东省高级法院从未宣布过上述消息,本案不存在延期裁决的问题。

据悉,唯冠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2000年1月,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ipad注册,并于同年6月21日注册。目前,唯冠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知识产权开发公司关于ipad商标所有权的纠纷正在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审理中。

富邦公司对唯冠公司的债权来源于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唯冠公司应向富邦公司支付867万美元。申请人富邦公司认为唯冠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资不抵债,应依法责令其进入破产程序,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裁定受理上述破产申请并清偿其债务。

2012年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ipad商标注册仍以唯冠公司的名义进行,该商标未经司法确认仍属于权利人。法院认为唯冠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明显缺乏偿付能力,因此裁定富邦的申请不予受理。

富邦公司拒绝接受一审判决,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庭审中,富邦公司认为唯冠公司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包括ipad商标在内的资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具有偿付能力,且该商标已抵押给银行,也未提供该商标或其他资产的评估报告。富邦公司申请广东省高级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指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

唯冠被申请破产上诉案开审 IPAD商标案不推迟裁决

唯冠公司认为,它也有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如“ipad”商标,可以偿还债务。它拒绝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并要求广东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广东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议庭将依法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判过程和结果将依法向社会公开。关于本案的审理是否涉及ipad商标所有权纠纷,负责人表示,唯冠公司是否应当进入破产程序,主要取决于《企业破产法》关于申请破产清算的相关规定,以及双方在法庭上提供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唯冠公司符合上述法定破产条件。(结束)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唯冠被申请破产上诉案开审 IPAD商标案不推迟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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