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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澎湃情报( thepaper )爆发了。 收到苏州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学位论文,涉嫌模仿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一副教授期刊 之后,澎湃情报从中国知网获得了上述两篇论文。 分别是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副教授邹琪的《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论文(以下简称《邹琪论文》)、苏州大学2005年法律硕士专业毕业生易斌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再研究》学位论文(以下简称《易斌论文》)和 从时间上看,邹瑛琪论文注释的投稿日期是2002年3月5日,2002年7月发表在《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2卷第4期,易斌论文注释的提交日期是2005年5月,完成时间至少比邹297琪论文晚了2年10个月。 信息针对发现,两篇论文都以“著作权保护”为中心展开研究解体,易斌论文是“第二章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部分,从邹瑛琪论文到主题、小标题、所有段落复印件,几乎完全一致,模仿了邹琪论文 5月31日,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负责人报道澎湃于2005年6月顺利毕业,苏州大学研究生进一步验证该学生涉嫌抄袭,如果抄袭属实,将向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提出解决办法。 标题不错,摘要成为第一段易斌论文的正文,分别是“第一章中国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的立法研究”、“第二章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第三章中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不足和完全建议”。 信息是发现,易斌论文是“第二章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部分,从邹琪论文的正文部分到主题、小标题、所有段落复印件,几乎一致 从主题看,邹瑛琪论文的主题是《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比较研究》,易斌论文第二章的标题与其完全一致,涉嫌照搬邹琪论文 邹瑛琪论文的摘要部分涉嫌成为易斌论文第二章的第一段 邹瑛琪论文在摘要部分指出,“本文从著作权刑法保护的起源入手,比较分析了《著作权法》的性质、著作权权益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形式、著作权犯罪的主体及刑事责任等问题,对西方主要国家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理论进行了概要扫描 “邹瑛琪论文摘要 易斌论文第二章第一段从著作权刑法保护的起源入手,比较分析了《著作权法》的性质、著作权权益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犯罪的罪形式、著作权犯罪的主体及刑事责任等问题,概括扫描了西方主要国家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理论,中 “易斌论文第二章 对于上述两个发现,除了“概要”和“概要”、“利益”和“参考”、“期”和“用”等表现有差异外,两个核心副本几乎一致 小标题完全一致,文案不同的邹瑛琪论文有“一、著作权刑法保护的起源”、“二、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性质”、“三、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权益范围”、“四、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形式”、“五、著作权犯罪的主体”、“六、对著作权犯罪的 根据信息,易斌论文的第二章也同样分为六个部分,所有部分的小标题与邹瑛琪论文完全一致 从复印件上看,易斌论文的第二章与邹瑛琪论文基本一致,没有什么区别 例如,邹瑛琪论文在“三、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权益范围”的第5段中写道:“在各国著作权法中财产权、邻接权是刑事救济的对象。 有些国家把上述两项权利作为刑事救济的对象,把人身权作为《法国著作权法》、《澳大利亚著作权法》等行政或民事救济的对象 但是,即使在以人身权利为刑事救济范围的国家,人身权利保护的范围也远远小于财产权和邻接权的保护 这是因为人身权的副本本身很窄,对人身权的侵害集中在精神权利上,有些国家直接把人身权称为精神权利,所以用其他救济手段保护的国家在增加 “邹瑛琪论文 易斌论文在第二章“三、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权益范围”的第五节中写道:“各国著作权法中将财产权、邻接权作为刑事救济的对象。 有些国家把上述两项权利作为刑事救济的对象,把人身权作为《法国著作权法》、《澳大利亚著作权法》等行政或民事救济的对象 但是,即使在以人身权利为刑事救济范围的国家,人身权利保护的范围也远远小于财产权和邻接权的保护 这是因为人身权的副本本身很窄,对人身权的侵害集中在精神权利上,有些国家直接把人身权称为精神权利,所以用其他救济手段保护的国家在增加 》易斌论文 上述两个标点符号都完全一致 例如,邹瑛琪论文在“四、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形式”部分列举了各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犯罪形式的四种规定类型 一是“一是明文化版权犯罪是故意构成的” 《美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刑事处罚必须意味着故意的侵权行为 《英国著作权法》规定行为人知道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认为有理由构成犯罪 德、日、意、法等国都规定了故意犯罪的形式 规定著作权刑事救济措施的国家将著作权犯罪视为故意犯罪 易斌论文在第二章“四、著作权犯罪的犯罪形式”部分也同样列举了各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犯罪形式的四种规定类型。 在介绍第一种时也和邹瑛琪论文一样,“列举了各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犯罪形式的四种规定类型。 一是“一是明文化版权犯罪是故意构成的” 《美国著作权法》规定的刑事处罚必须意味着故意的侵权行为 《英国著作权法》规定行为人知道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认为有理由构成犯罪 德、日、意、法等国都规定了故意犯罪的形式 规定著作权刑事救济措施的国家将著作权犯罪视为故意犯罪 》文案完全一致也体现在两篇论文的结论部分 邹瑛琪论文在“六、著作权犯罪的刑事责任比较”部分最后总结。 “从上解体可以看出,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被短期徒刑或监禁的国家很多。 我国《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规定的处罚比西方国家重,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邹瑛琪论文 易斌论文在第二章“六、著作权犯罪的刑事责任比较”部分也作了完全一致的总结。 “从上解体可以看出,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被短期徒刑或监禁的国家很多。 我国《刑法》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规定的处罚比西方国家重,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易斌论文 另外,邹瑛琪论文以参考文献形式明确记载了本文的三处引用,易斌论文以相应脚注形式记载了同样的三处引用。 签署了独创的声明,与邹琪相关的内易斌论文在论文开头发表了独创的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领导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事业取得的成果。 除本文注明引用的复印件外,本文不包括其他个人或集团发表或编写的研究成果,也不包括苏州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为取得学位证书而采用的资料。 对本文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体和群体,已经在本文中用确定方法明确记载 本人承担本声明的法律责任 易斌论文的第二章与邹瑛琪论文几乎完全一致,但其全文很难找到与邹297琪相关的内容注释,参考文献也没有相关的内容 《苏州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业务细则》对已经授予的学位,如确认学位误授予、发现不正当行为等违反学位规定者,院(部、所、中心、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5月31日,苏州大学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苏州大学对学术不端行为要求严格,也有多个学生因此被取消学位。 其中也包括法律专业的学生。 根据上述苏州大学相关负责人咨询,易斌获得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于2005年6月顺利毕业 上述苏州大学相关人士表示,苏州大学研究生院进一步验证了涉嫌抄袭,如果抄袭属实,有可能向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提出解决办法,被取消学位。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时讯:苏州大学一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研究文案系“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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