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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震惊全国的四川乐山女子王某欣绿心公园夜跑受害事件在乐山中院被一审公开判决,被告人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受害者家属有一审判决书

回顾。

女子夜跑连,7天后被发现受害

七星海棠小区位于乐山市中区大丛林巷附近,小区后面几百米是植被茂盛、被称为城市绿心的城市公园。 年12月14日18点左右,31岁的王某欣从小区出发夜跑到绿心公园,但奇怪地失踪了。

她留下的最后信息是当天18点19分在WeChat的力矩上发表的嘉州绿心公园的照片,她说:“是我来得早,还是下雨没人走?” 四分钟后,他在那个评论里说:“我已经绕了半圈了。 如果下雨就只能回去了”。

受害者王某欣最后的微信力矩

那天晚上7点左右,王某欣早就超过了应该回来的时间,妈妈范建英给他打电话,结果关机了。 之后打了好几次电话,电话也一直打不通。 给女儿的朋友们打电话也没有结果,不详的预感突然浮现在家人心里。

王某欣的家人和警察很多人都在找未果。 直到12月22日,当地警察突然通知王某欣的家人,发现了失联7天的王某欣遗体,李健也因涉嫌抢劫杀人而被捕。

一审

犯抢劫、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被判处死刑

乐山市检察院在去年10月24日的第一次审判中,指控李健嫌疑犯于12月14日傍晚在绿心公园的小路上见到了晚上跑步的王某欣,李健向王某欣借钱,说:“你手中的金手镯很大,应该值得吧。”

王某欣没有吆喝,急忙往前跑,李健后来追上来,把金手镯递给王某欣,警告王某欣,不要报警。 没办法王某欣把金镯交给李健后就离开了。

看到王某欣走后不久拿出手机,李健怀疑她打算用电话报警,害怕事件暴露,李健急忙抢走王某欣的电话,要求王某欣注销电话id。

王某欣的行为刺激了多疑的李健,这次李健不是让王某欣轻易回去,而是带王某欣在公园林子里躲到深夜。 在躲藏的过程中,李健把金手镯和手机还给王某欣,再次说:“不要报警! ”要求。

15日凌晨1点左右,王某欣说:“太晚了,回家! ”。 要求,李健同意了。 熟悉地形的李健带着王某欣避开监视设备,去绿心公园的主干道时,王某欣加快了步伐。 王某欣的行为再次刺激了多疑的李健,他追上去,拿起自己的手机,一次,两次,三次……撞在王某欣的后脑上。

时讯: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王某欣倒在地上,头上流了血。 看到这个,李健把王某欣拖到旁边的斜坡上,准备当场掩埋。 在寻找挖洞工具的时候,李健发现受害者有生命迹象,用石头敲了受害者的头好几次,滑下了旁边的排水沟。 后来,李健把王某欣的手机、金手镯、金戒指、三枚金耳环都拿走,用锄头挖洞埋了受害者。

时讯: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在年4月9日的第二次开庭审理中,乐山市检察院补充起诉了被告人李健盗窃受害者王某欣的220元苹果耳机。

检察方面认为被告人李健应该分别构成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数罪处罚。

4月22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健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数罪处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原题是“四川乐山女子夜走杀害事件一审判决,杀人犯判处死刑」)(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时讯:四川乐山女子夜跑遇害案一审公开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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