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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稳定留鄂不返京人员劳动关系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解决留鄂不返京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实际困难。

根据该通知,从3月起,雇主必须按照每月不低于3080元的标准,确保滞留在湖北、无法提供正常工作的人的日常生活。同时,滞留在湖北的员工所在单位可以申请每人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

在三种情况下,正常工资应该支付给滞留在湖北省的人。

通知重申,滞留在湖北的所有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擅自离开湖北返回北京。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四方责任”的要求,安排目前滞留在湖北但尚未返回北京的人员,逐一与他们联系,重申并严格执行未经许可不得临时返回北京的要求。滞留湖北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湖北省地方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自身保护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北京:滞留湖北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3080元

在劳动合同方面,用人单位应充分了解滞留在湖北的人员,不应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或返还滞留在湖北的劳务派遣人员。滞留湖北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应延期至滞留湖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获准返回北京,双方协商解决。

在工资和收入方面,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办公方式安排滞留湖北的人员完成工作。滞留湖北的人员如能通过灵活的工作方式完成工作任务,或使用带薪年假,或因工作出差留在湖北,雇主应支付其滞留期间的正常工资。

对于其他难以提供正常劳动力的滞留湖北人员,从2020年3月起,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城市基本生活费两倍的标准(即1540元/月×2=3080元/月)保障滞留湖北人员的日常生活。

单位可以申请每人每月1540元的临时岗位补贴

根据通知,从2020年3月起,凡是在本市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按不低于3080元/月的标准为滞留在京的湖北籍参保职工申请临时工作补贴,每人每月1540元。从3月16日起,雇主必须在每月月底前提交当月的补贴申请,直到相关规定允许滞留在湖北的人返回北京。

雇主可以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beijing.gov.cn)的官方网站,在“企业事务”或“就业超市”申请临时工作补贴。雇主必须在网上做出相关承诺,并申报雇主和滞留在湖北的人员的信息。经审核,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在下月领取补贴资金。补贴的申请和分配不需要企业跑腿,但可以在线完成。

用人单位应至少每半个月确认一次滞留湖北人员的信息,了解情况并做好记录,同时保留回北京的车次、航班等证明材料以及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备查。按照“谁申报、谁承诺、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将对申请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抽查,核实用人单位留存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湖北返乡失业人员提供“一对一”援助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加强对滞留湖北人员的服务和保障,关心他们的健康和生活状况,妥善安抚和疏导他们。引导用人单位充分利用我市的援助稳定岗位和稳定劳动关系的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有效保护滞留湖北人员的合法权益,应专门开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的绿色通道,以快速审查和解决争议。要及时为返乡失业人员申请相关待遇,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提供“一人一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

北京:滞留湖北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3080元

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市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政策,切实保护滞留湖北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畅通对话渠道,协商解决争议。符合临时工作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将在3月底前了解目前滞留在湖北且未返回北京的人员的情况,如实填写信息,并承诺申请信息真实有效。如果存在欺诈,发行的资金将被追回,不良信用信息将被记录。(记者李恊)

北京:滞留湖北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3080元

责任:叶壮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北京:滞留湖北的最低生活保障是每月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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