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30字,读完约4分钟

编者按:为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创业板改革的相关规则,并进行登记制度试点,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教育中心专门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创业板改革的解读文章。本文主要介绍注册制下创业板发行和上市审核的程序和方法,请投资者注意。

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系统审查阶段,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需要什么程序?

对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交易所的审核阶段一般经过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和审议。中国证监会进行交易所审查和登记的总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回复询价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和受理。发行人应通过保荐人以电子文件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保荐机构应当同时提交工作底稿和经审核的招股说明书,供监管部门参考。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收到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先后顺序,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文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文件目录不一致的,发行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

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发行上市注册制审核ABC(二)

(2)审计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计机构应当按照受理顺序启动审计,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首轮审计质询。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应当及时逐项回复询问。如果回复不具针对性,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或者发现新的事项,可以继续查询。如质询存在重大问题,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以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如无进一步询问,将出具审计报告并提交上海市委员会审议。

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发行上市注册制审核ABC(二)

(三)提请市委审议。上海市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通过合议形成是否符合发行上市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查意见。发行人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且不能形成审议意见的,可以由合议庭中止审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四)提交审计意见或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计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结合上海市委的审议意见,出具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计意见,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履行登记手续。

2.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发行人应披露哪些文件?

深交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当日,发行人应在深交所网站上提前披露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申请进行查询后,发行人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查询函的回复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发行上市申请后,中国证监会作出登记决定前,发行人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规定更新和披露上述文件,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信息。

发行人应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登记决定后开始公开发行股票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的网站上披露招股说明书。

发行价格确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行人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网站上发布招股说明书,同时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上发布即时公告,告知投资者网上发布的地址和获取文件的方式。

3.投资者在阅读发行人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文件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预先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文件不是发行人发行股票的正式文件,仅用于预先披露的目的。它们不能包含股票发行价格的信息,因此对发行股票没有法律效力。相关发行申请仍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应程序,投资者应以正式公布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4.创业板实行注册制度后,在发行和上市过程中会不会出现暂停或暂停?

中国证监会作出登记决定后,拟上市股票上市交易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应当暂停发行;发行人已经发行的,暂停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现发行人有上述情形的,有权要求发行人暂停上市。

(免责声明:本文仅用于投资者教育目的,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相应地自行承担风险。深圳证券交易所力求本条所涉及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但不保证其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因使用本条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张伟主编)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发行上市注册制审核ABC(二)

地址:http://www.pks4.com/ptyxw/3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