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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远记者戚豆豆○编辑祝建华·孙芳

最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修订了会员管理规则。此次修订的重点是完善基础制度,防范金融风险,压缩成员的中介责任,重点是改善市场准入,加强对整个交易过程的监管,深入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相关要求。

会员管理规则是沪深两市会员管理的基本规则,是会员自律管理规则体系的先导和核心。近年来,资本市场监管形势和行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一系列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措施迅速推进,这要求交易所进一步夯实制度基础,加强会员自律管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后的会员管理规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完善会员客户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保护。进一步明确会员客户的管理责任,要求会员“事前了解客户,事中监控交易,事后报告异常情况”,细化会员可以拒绝接受客户委托的情况;明确的产品分类、投资者适宜性匹配要求等。

二是加强成员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规范相关业务发展。明确证券承销保荐、股票期权、跨境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等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

三是加强会员技术系统管理,确保交易安全运行。要求会员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性能、容量和扩展能力应适应其业务发展和市场需求。

第四,丰富自律监管内容,提高自律管理效率。很明显,其他交易参与人接受交易所对会员的自律监管,并将会员代表、会员业务联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纳入监管对象,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种类。

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金融风险防控底线思维,增加会员证券交易及相关业务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的原则性要求,补充完善重大交易异常情况处理规定,增加跨境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强化会员防范交易风险、维护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义务。

二是加强对整个交易过程的监管,进一步压缩会员的责任,充分发挥证券市场“把关人”的作用,要求会员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同时,明确会员应履行为他人提供营销单位的管理职责,从源头上加强交易风险的防控,使会员真正成为防范异常、遏制违规的第一道关口。

三是继续加强投资者保护,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办法》,明确产品分类和投资者适宜性匹配的相关要求,完善投资者准入条件因素。同时,结合监管实践,要求会员为客户行使权利提供相关支持和便利,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完善基础制度 夯实自律管理 沪深交易所修订会员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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