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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通案的整个故事之后,最让作者困惑的是为什么整改措施的全文不能发表。

今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处理了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3年在华销售额8%的罚款,罚款金额为60.88亿元。

尽管高通宣布的简短整改措施符合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但在中国,由于全文未公开,下游企业普遍感到困惑。有限的透明度使得流言四起,大量企业只能在有限的信息中寻找答案,这不仅浪费了能源,而且不合理地增加了整个行业在谈判后期的交易成本。

在实际谈判中,由于整改措施的全文没有公布,即使高通公司制作了一个名为“全文”的版本,企业也无法辨别其真实性。与高通谈判的企业只能从公开渠道获取信息,并逐一分析和提出符合要求的新条款。

由于一对一谈判的商业保密原则,华为等已与高通签署协议的企业没有动机将合同细节中隐藏的标准必要专利收费规则作为模板发送给同行。

在业内人士看来,只要整改措施的全文公布,如何计算出令企业困惑的3%、5%和65%,考虑到几何因素,一目了然,而无需在谈判中付出高昂的外部成本。

此外,此次整改全文的公布还将使高通案对中国反垄断执法未来行业规则产生实质性的标杆影响。这正是反垄断法成为经济宪法并保证市场公平竞争的地方,这才是真正的长期威慑。

据我所知,在此次调查中,中国发改委和高通公司已经投资了数百个全球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外部专家、律师、经济学家和技术专家。

包括附件在内,仅高通公司就提交了数万页的经济分析和证据。NDRC也进行了类似规模的示威。

为什么整改措施的全文没有公开?高通和NDRC对作者给出了相反的解释,这使人们陷入了“罗生门”的思维。

高通公司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吴鹏告诉本报,高通公司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了全文(不足10页的整改方案),但NDRC没有公布。

彻底了解此案的NDRC专家向作者透露,NDRC没有公开此案,因为高通公司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整改措施的全文保密。

“虽然高通公司的新闻稿内容与高通公司提交的整改措施一致,但新闻稿过于简短,一些关键信息没有披露,空的解释也过于宽泛。确实(有可能)存在扭曲、解释和扩大的情况。”他说。

然而,至于谁应该公开全文,双方都认为他们没有义务。

上述NDRC专家认为,高通是主动提出整改方案的,不是处罚决定的一部分,也没有明确规定NDRC要这么做。他还呼吁高通公司公布全文。

不过,吴鹏认为,高通没有义务公布全文。

中国执法机构披露此类整改措施的附件并非没有先例。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过程中,有条件批准的,商务部将在处罚决定中附上条件的全文。至于高通,如果真的没关系,为什么不发表全文呢?

我们不禁要问,高通公司有义务公开全文吗?NDRC有责任将其公之于众吗?涉及标准基本专利的下游企业是否有权披露此类文件?我们能找到一个透明的过程并合理地发布这些信息来结束不必要的麻烦吗?但是现在,这些问题还没有解决。

一些有经验的人告诉笔者,高通案是中国从“前法治时代”向法治时代过渡的最好注脚。

这个伟大时代的故事,对于大多数置身事外的人来说,不会马上感受到生活中的明显变化,除了当票价下跌时对天价的惊叹。中国电信行业的广大下游企业能够真切而直接地感受到“难以言喻”的痛苦和折磨。其中一些企业甚至需要开始思考“生存还是毁灭”的哲学问题。但是他们的焦虑和易怒最终会通过潜在规则的改变传递给每一个普通消费者。

高通整改措施全文“保密”究竟伤了谁?

我们能不能以一种更透明的方式,让中国未来的明星们专注于转型、升级和创新这样的大事,而不是把它花在毫无根据的投机上?全文出版真的很难吗?

必须提到的是,在高通的案例中,媒体的角色常常让作者感到无能为力。

一方面,案件如此专业和复杂,但各方披露的有效信息有限。另一方面,作者在不同场合多次会见高通公司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每次都被MoMo拒绝。去年9月在天津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作者关于反垄断进展的提问导致高通公司董事长保罗·雅各布斯(paule.jacobs)沉默了2分钟,但听众的回答却是“没有意见”。高通公司反垄断调查结果公布后,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作者向高通公司首席执行官史蒂夫·莫伦科夫提出了反垄断谈判后期的问题,该企业也使用了人墙的防御策略,这几乎使作者无法接近。

高通整改措施全文“保密”究竟伤了谁?

也许,每个人都很难勇敢地面对自己的问题并承担后果。更不用说500强企业之一,它一向自视甚高,而且地位稳固。

或者,像高通这样的大型企业除了发布新产品之外,不需要与中国媒体交换关键信息。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高通整改措施全文“保密”究竟伤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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