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10字,读完约4分钟

2月2日,彭博社报道称,苹果在企业市场上凭借ipad取得了快速进展。“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g connect的调查,拥有ipad的经理中有51%的人说他们总是在工作时使用这款平板电脑,40%的人‘有时会这样做’。”同时,近80%的受访者在离开工作场所时会使用ipad进行工作。”

然而,ipad在中国市场遇到了不小的障碍——与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唯冠”)的商标侵权纠纷。2月2日,据报道,苹果公司对深圳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准备再次上诉。据媒体报道,“ipad商标权案的第二次审理时间仍未确定,但苹果公司已重新提交了多项索赔。”昨日,记者已无法联系深圳唯冠和本案律师核实相关事宜。

一只“苹果”引发的商标纠纷

苹果再次诉深圳唯冠

苹果和深圳唯冠之间的纠纷可以追溯到2000-2004年。曾经是世界四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的唯冠中国台北和深圳分公司,在墨西哥、新加坡、印尼、欧盟国家和中国大陆注册了“ipad”商标,并在市场上短期销售相关电子产品。

直到2006年,当苹果计划推出ipad时,它才发现商标权属于唯冠。实力强大的苹果公司立即在英国对唯冠提起诉讼,理由是“撤销未使用的商标”,但最终唯冠赢得了商标诉讼。经过多方谈判,2009年,苹果和英国知识产权公司与唯冠达成协议。根据公开信息,“唯冠台北公司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全球商标转让给苹果。”

正是这个商标转让协议导致了深圳唯冠和苹果之间的纠纷。根据迄今披露的公开信息,深圳唯冠认为,2009年的相关协议不包括苹果使用中国大陆市场的权利。

苹果公司的律师表示,“在签订转让协议的同一天,唯冠中国台北分公司和ip公司也就涉案商标签订了《中国大陆商标权转让协议》,并以1英镑的象征性价格转让了ipad中国大陆的商标权。知识产权公司。”这位律师表示,苹果一直在与唯冠进行谈判和交易,“台北唯冠最终签约,但对深圳唯冠有约束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此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和10月18日举行了三次庭审。然而,深圳唯冠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该申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予以驳回。4.56万元的案件受理费也由苹果公司承担。”

随后,深圳唯冠利用去年年底的机会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停止使用ipad商标。苹果公司对结果不满意。据了解,苹果公司计划提起新的诉讼,包括在内地注册的商标专用权和ipad注册商标,以及赔偿商标所有权调查费和律师费共计400万元,本案应由中国香港法律判决。

这场官司很难撼动市场地位

“苹果很着急。”对于这一最新进展,江苏明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吴俊锋向《国际金融新闻》记者表示:“商标是企业的重要形象。如果没有合法的商标,怎么谈销售,更不用说利润了。”

然而,他认为双方没有和解的可能。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深圳唯冠目前采用的方法更像是一种策略,客观地展示了未来与苹果的谈判筹码;另一方面,苹果不能坐视中国市场因这一事件而失去消费者,双方在其他地区使用商标的确有和解的先例。

记者发现,深圳唯冠已不是过去的样子,有些人甚至形容该公司“濒临破产”。然而,针对苹果的商标诉讼提高了深圳唯冠的知名度,被业界视为“救命稻草”。去年10月,一家负责公司债务重组的公司试图向苹果索赔100亿元。

在这方面,外国分析师已经开始担心苹果在中国大陆的销售成本可能会上升。然而,在行业专家项立刚看来,这是“杞人忧天”。他认为,由于苹果的累积人气,中国消费者不会对ipad产品视而不见。因此,“只有当法院真正颁布了商标使用禁令,才会对苹果ipad产品的性能产生负面影响。”否则,不会有影响”。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一只“苹果”引发的商标纠纷

地址:http://www.pks4.com/ptyxw/90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