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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工商分局立案调查苹果ipad商标侵权案

在中国市场如火如荼的苹果ipad电脑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高额罚款。昨日上午,记者从相关渠道证实,西城工商分局已提起苹果电脑商标侵权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如果苹果的侵权行为属实,它可能会被处以“天价”罚款。

据报道,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分局曾试图以侵犯ipad商标为由向苹果公司发出2.4亿元罚款,但由于苹果公司的反对,罚款被暂时取消。

在“水果粉”的眼里,ipad是苹果的产品,这个商标怎么会变成别人的呢?据报道,苹果在2010年推出ipad产品之前没有使用ipad标志。深圳唯冠公司成立于1995年,2001年获得ipad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2001年至2004年,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湾唯冠获得了8个“ipad”相关注册商标的独家使用权。然而,苹果公司不想改变ipad的名称,因此一家英文名称为ip应用开发有限公司(简称:ipadl,以下简称为IP)的公司于2009年8月11日在英国伦敦成立。2009年,知识产权公司与台湾唯冠公司签署协议,同意将商标转让给知识产权公司。

苹果或因侵权领天价罚单

2010年,知识产权与苹果公司签署协议,转让与“ipad”商标相关的所有权益。与此同时,苹果和知识产权公司向中国商标局申请在mainland China转让ipad商标,但被中国商标局驳回。然而,在ipad商标的所有权没有按照中国法律转让的情况下,苹果在其平板电脑产品上使用“ipad”商标,并将上述产品销售到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市场。

苹果或因侵权领天价罚单

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苹果败诉

2010年4月,深圳唯冠获悉苹果销售标有“ipad”商标的平板电脑,并提议深圳唯冠作为涉案商标的真正所有人,要求苹果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然而,苹果公司对此视而不见,继续在中国销售ipad品牌的产品。2010年6月,苹果公司与知识产权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已依法取得本案所涉商标的专用权,并要求确认其为所涉商标的专用权持有人。2011年底,苹果在一审中败诉。苹果拒绝受理此案,并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此案仍在审理中。

苹果或因侵权领天价罚单

据说双方只有一个争议:深圳唯冠是否将ipad商标卖给了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该商标从未售出过;苹果认为,既然台湾唯冠(总部)已经出售了ipad的全球商标权,ipad的中国商标自然会被包括在内。

令苹果感到意外的是,在苹果深圳一案一审败诉后,当地工商局开始联系唯冠,希望唯冠能提供ipad商标权被侵犯的证据,以惩罚苹果的侵权行为。

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2011年初,唯冠向北京市西城区工商分局提出了投诉。据说西单欢乐城有一家苹果专卖店,是苹果在中国的五大直销店之一。西城区工商分局已立案受理。由于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罚应根据非法经营的金额来计算,据报道,西城区工商分局已决定罚款2.4亿元,因苹果公司的反对,该罚款被暂时取消。根据我们的报纸,虽然罚款尚未最终确定,但苹果面临的处罚应该不是一个小数目。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苹果或因侵权领天价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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