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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3月4日电据中国之声《超光新闻》报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mainland China ipad商标归属问题做出二审判决,台湾富邦产品保险有限公司对深圳唯冠公司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再次导致案件方向发生多重变化,结果更加扑朔迷离。

深圳银行高级合伙人陈毅律师通过媒体披露,2010年11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债务纠纷判令深圳唯冠支付富邦保险867.97万美元。富邦申请强制执行后,盐田区法院发现深圳唯冠在执行期间被查封和处置的资产已用于抵押贷款,银行有优先受偿权。据此,深圳唯冠目前没有其他资产可供执行。因此,去年6月27日,富邦保险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深圳唯冠破产清算。在破产听证会上,深圳唯冠承认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但公司正在就ipad的商标权起诉美国苹果公司(Apple Inc .),并有可能用未来获得的赔偿来偿还债务。富邦保险表示,鉴于该商标诉讼判决尚未生效,深圳唯冠以未来无法预测的赔偿证明其债务清偿能力是不可信的。

唯冠被提请破产清算 ipad商标案或将因之中止

根据中国破产法,一旦法院裁定深圳唯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两家公司关于ipad商标所有权的诉讼也将暂停。现在要看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在先,还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先。另一种可能是,所有矛盾都集中在广东省高级法院。由于最高人民法院《破产法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不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的书面证明和附带证据,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申请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上级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责令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下级法院仍不裁定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也就是说,上级人民法院如果决定受理案件,可以同时责成下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很难预测深圳唯冠是否会起死回生,这取决于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来源:彭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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