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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某被告在淘宝上开设网店,销售假冒匡威品牌的鞋袜,涉案金额超过67万元。近日,福州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本院发现,自2008年2月起,被告牟林、黄某(另行处理)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在淘宝上开设了甘坤正品匡威折扣店,黄某负责进货,被告牟林负责销售及售后服务,销售了大量假冒匡威品牌的鞋子。

2008年7月,工商部门在被告林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租住的房屋内查获假冒匡威鞋1182双,袜子3480双。经鉴定,上述1182双鞋为假冒注册商标,总价值11.1万元。2008年2月至被查封期间,被告林销售假冒匡威注册商标的鞋子,销售总额为人民币67.8万元。

林表示,网上销售的匡威假鞋每双售价约为90元,卖得很好。她不知道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2011年1月,被告人林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本院认为,被告人林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巨大,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开网店售假冒匡威;一福建女子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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