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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债券的发行已经从审批制转变为登记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公司债券的法定登记机关。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依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 新华社3月1日电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发布了《关于实施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公司债券的发行已从审批制转变为登记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公司债券的法定登记机关。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依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

据了解,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于2020年3月1日生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修订后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就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制度的实施通知如下:

公司债券的发行实行完全登记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公司债券的法定登记机关。公司债券的发行应当依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登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经指定相关机构接受和审查公司债券。其中,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受理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是审计机构。两个机构应尽快制定相关业务流程、验收和审计标准等配套制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和审计工作。

公司债券发行人直接向受理机构申请。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和两个指定机构的受理和审查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发行登记手续。

明确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的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鼓励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投资于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

强化中介机构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责任

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登记制度监管理念,明确发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通过指定渠道披露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当勤勉、诚实、守信。中介机构应对债券发行人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协助信息披露等工作,并对出具的专业报告和意见负责。接受审计的机构可以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

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监督职责的落实情况

根据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公司债券申报中的省级转移环节将被取消。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对募集的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和产业政策的投资项目出具专项意见,并承担相应责任。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项目筛选、风险调查、监督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一、做好本地区公司债券的监管工作,防范和化解公司债券领域的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与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通知》的相关要求,协调有序推进注册制度的实施。中国证监会将积极支持中国证监会在债券市场开展统一执法,严厉查处公司债券领域的违法行为。

正确连接新旧系统

实施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制度是一项重大改革。企业债券市场各方应充分认识此次改革的意义,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对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前受理的企业债券项目,我委将继续按照原审批制度的相关要求推进。继续完善监管规则,制定登记文件格式、申报文件目录等配套文件,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企业债券发行登记管理制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表示,现阶段,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责任:吉爱玲

3173136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由批准改为登记。2020-03-02 10: 34: 21。204501.纪爱玲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司债券发行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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