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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的商标竞争正进入白热化阶段。周三上午,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进行了一审。审判持续了4个小时,原被告交换了证据,但审判结果没有在法庭上公布。如果原告胜诉,上海市场现有的ipad产品将被迫下架。

在庭审现场,原告深圳唯冠称其拥有ipad在中国大陆的商标权,并提交了4组17项证据,要求苹果停止销售带有ipad商标的产品,拆除苹果专卖店的相关标识,销毁宣传传单,消除媒体出版物的影响,赔偿合理费用1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为了停止销售ipad,原告愿意提供同等的财产担保。

在周三的庭审中,被告抛出了新的证据,即深圳唯冠法律事务部向其母公司唯冠香港提交的转让ipad商标的申请,其中包括深圳唯冠法律事务部和唯冠香港法定代表人杨荣山的签名。然而,由于证据是在国外获得的,必须经过认证程序,法院批准了被告延长证据期限的申请。被告认为唯冠ipad产品没有进入市场,商标权不稳定,因此申请终止本案审理。

iPAD商标案在沪审理 苹果提请驳回“禁售令”

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律师曲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一证据的最终确认,可能是苹果最终翻身的生命线。”“我认为唯冠起诉苹果的主要出发点是为了获得赔偿金,以便能够顺利重组。唯冠的策略是在第一步确定苹果ipad产品的侵权行为;第二步是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侵权产品;第三步是起诉苹果公司要求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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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认为,“唯冠很有可能胜诉,因为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苹果在一审中败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持续了两年,在此期间并不马虎,也不可能不与上级法院沟通。因此,广东省高级法院维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能性很大。此外,其他法院最近的一些一审判决也支持唯冠的主张。”与此同时,ipad在中国的下架趋势也显示出扩张的迹象,江苏和山东等许多地区已经停止销售ip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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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重要证词外,原告还当场出示了公司生产的ipad电脑显示器及其说明书,但被告反驳称实物未进入市场且不真实。被告还指出,深圳唯冠在2008年遭遇金融危机,生产无法正常进行。2009年,其生产活动被解散,八家债权银行计划推进债务重组。唯冠的律师辩称,该公司在金融危机后经历了债务危机,但其产品仍在小规模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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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苹果和唯冠达成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在全球的所有商标转让给苹果。然而,这笔交易是通过英国知识产权公司的中介完成的。

受债权银行委托,和君创业公司担任深圳唯冠的债务重组顾问。风险投资公司新闻总监黄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ipad商标不属于台北唯冠,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间不存在股权交叉,业务无关紧要。因此,苹果公司不应该再侵权了。

这场商标权纠纷也给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屈律师表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相当有限。国内企业应重视自身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维护。目前,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往往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来源:彭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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