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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上海昨日起诉苹果

昨日下午,浦东法院就深圳唯冠申请临时禁令和苹果申请暂缓审理作出裁定:驳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被告苹果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请求;这个案子中止了。

本报记者昨日分别致电苹果中国和深圳唯冠律师事务所。苹果中国的相关人士表示,除了之前的声明,苹果不会对此裁决发表评论。原告律师谢湘辉昨日表示,该裁决未能依法保护中国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并将提起复议。

裁决1:

行业观点:

临时锁定令被拒绝

在回应唯冠申请临时禁令时,法院认为,法院支持的先决条件之一是被告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由转让合同引起的本案商标权属争议正在二审审理中。在最终判决之前,谁拥有所涉及的商标权仍处于不确定状态,也没有依据确定苹果公司构成侵权。因此,法院认为唯冠要求法院命令苹果立即停止销售“ipad”平板电脑的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被驳回。

驳回临时禁销令 案件中止诉讼

苹果回应说:我们的记者昨天打电话给苹果中国公司,相关人士说苹果公司不会对昨天的法院裁决发表评论。

裁决2:暂停诉讼

针对苹果公司提出的中止诉讼申请,法院认为,苹果公司和知识产权应用开发有限公司因转让合同涉及的商标权属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美国苹果公司的诉讼请求,但美国苹果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仍在审理中,故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驳回临时禁销令 案件中止诉讼

深圳唯冠回应:深圳唯冠公司上海诉讼代理人谢湘辉昨天对记者表示,该裁定是错误的,没有依法保护中国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谢湘辉表示,将依法重新考虑该裁决。

行业观点:

裁决不是判决

本报记者昨天致电广东省法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姜表示,由于广东省高级法院正在审理商标权属纠纷,浦东新区法院的裁决不是判决。在那之后,上海的诉讼是否会重新开始取决于广东省高级法院的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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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苹果

索赔金额为1112万元

(记者段)中国作家维权联盟22日在深圳被唯冠公司起诉时,状告苹果公司,指控苹果应用商店未经作家许可和同意出售许多作家的作品。据悉,这是作家维权联盟针对苹果发起的第三轮维权战,索赔金额达到1112万元。据报道,苹果在世界各地卷入了许多诉讼。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苹果能否通过诉讼赢得更多的市场话语权,目前还没有定论。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驳回临时禁销令 案件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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