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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9点,中国首起互联网垄断诉讼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诉讼被视为360公司对腾讯公司2011年6月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反击。 本案原告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为一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被告为二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在本案中,原告360的诉讼请求包括责令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性民事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限制qq软件用户与原告进行交易、捆绑和捆绑qq软件中的安全软件产品等行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亿元,并致歉。 “关联市场”很难定义 。庭审期间,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关联市场”的定义上。这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前提,也是从一开始就针锋相对的焦点。《反垄断法》第十二条规定,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竞争特定商品的商品范围和地理范围。 360认为腾讯在即时通讯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并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进行限制性交易和捆绑销售。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联市场界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证明其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据原告称,本案相关商品市场为即时通讯软件和服务市场,相关区域市场为中国大陆市场。 腾讯否认了360的所有主张,腾讯称原告错误定义了相关市场和相关产品。并表示聊天功能,yy语音,飞信等。在新浪微博属于即时通讯软件的范畴。从地理上讲,腾讯参与了全球市场竞争,而不仅仅是在中国内地市场。360为了证明其索赔,一方要求英国公平贸易专家戴维作出专家定义。大卫在他的rbb报告中说:“我的调查报告发现,被告qq拥有非常高的市场份额,超过70%。我发现这个市场的进入门槛相当大,很难进入这个市场。虽然中国电信(报价、信息和评论)市场有机构进入,但其份额不超过4%。2011年,qq的市场份额是飞信的33倍,qq占据了主导地位。” 大卫强调,不仅要进入即时通讯市场,而且要拓展市场都非常困难。飞信不能迅速增长,这也是原因。“我发现,虽然其他服务提供商也进入了即时通讯领域,但它们还不足以威胁到qq的地位。” 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就即时通讯的市场范围的定义反复争论。通过专家质证,360认为,本案中的相关商品市场是即时通讯软件和服务市场。并否认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可以取代即时通讯服务。 原告还提供了cnnic和iResearch等第三方研究机构的报告数据证据。腾讯认为,cnnic、iResearch等第三方研究机构的报告数据更能反映用户对各种即时通讯软件的偏好,这与《反垄断法》严格定义的市场份额完全不同。 由于国内司法界缺乏垄断案例,腾讯援引欧盟委员会对微软收购skype一案的裁决,称“市场份额不是评价消费者通信服务提供商市场力的最佳指标,而只是对判断动态市场竞争有参考价值。”因此,即使微软和skype在某个细分市场上占有80%至90%的市场份额,欧盟也认为它不会限制竞争,并同意合并。”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启平认为,rbb报告中定义的相关市场存在重大缺陷,根本无法反映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产品竞争态势和行业发展格局。仅从提供即时消息服务的产品来看,rbb报告中的相关市场仅包括一些提供即时消息服务的产品。rbb报告忽略了在大量电子邮件中打开的即时消息功能,并且不考虑即时消息服务范围内的电子邮件聊天。英国皇家银行的报告将微博和整合即时通讯服务的社交网站排除在外是错误的。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吴涛也表示,根据国家反垄断法,相关定义标准只是原则性条款。在实际定义中,互联网本身的特性不能通过现有的测量标准来准确识别。吴涛表示,根据《指南》第三条,“更密切的替代关系”是我国《反垄断法》界定相关商品市场的实质性标准,也是原告无法证明的关键点。 在下午的辩论中,双方用数据和图表详细论证了垄断的构成要件,因此到下午7点,双方仍有未完成的工作。最后,法官建议双方在审判后进行书面补充质证。法庭上没有宣判,下一次开庭也没有宣布。 反垄断pk反不正当竞争 4月18日庭审当天,奇虎传媒部给员工发了一封署名为周鸿袆的“内部信函”,解释了360为什么提起诉讼。 该信称:“2011年6月,腾讯公司在广东省高级法院起诉我公司‘扣扣保镖’,尽管工信部对‘3Q大战’早有定论,我公司早在2010年11月就自愿收回‘扣扣保镖’软件。” 2011年9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中,360方因腾讯的经济损失获得赔偿40万元。此案是腾讯对“360隐私保护者”的首次攻击。 就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360诉腾讯垄断侵权案后,腾讯还在法院提起“360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并被正式受理。腾讯表示,腾讯不仅要求停止开发和传播“360扣保镖”及相关软件,还要求360赔偿1.25亿元的经济损失并道歉。 “一方面,腾讯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掩盖其不光彩的行为,另一方面,也为公司未来的发展设置了障碍。”周鸿袆在信中说,在2010年的3q战争中,360人为生存而战,在接下来的一年中,360人为发展而战。 上述声明的背景是,自2011年以来,腾讯通过qq加速、宠物、道具、q币等各种交叉补贴吸引用户放弃360款安全产品,使用腾讯自己的安全产品。 然而,在周鸿袆的内部信函中,对于腾讯起诉被拘留保镖侵权一事并没有明确的解释。相反,4月1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反垄断法高峰论坛上,“我们的保镖肯定有很多不准确的地方。”在4月18日的庭审现场,360名律师也承认,这些扣着扣子的保镖涉嫌不公平竞争——但这一点还没有得到庭审的证实。 腾讯董事局主席马没有就360起诉腾讯垄断侵权一事向媒体发表公开声明。 纵观2011年6月以来的新一轮“3q大战”,360与腾讯之间的较量实际上已经演变成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较量。 互联网商业生态令人担忧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腾讯在此次庭审中多次质疑360名专家证人的身份。画廊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广东律师将此解释为“反垄断打击了腾讯的‘阀门’,因此腾讯正在等待这场官司。” 事实上,业内舆论对腾讯施加了巨大压力。4月15日,网易向媒体发出公开信,抱怨腾讯的移动新闻客户端软件涉嫌抄袭网易的新闻客户端,并公开予以谴责,但网易并未声称提起诉讼。 2011年11月,uc Vision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俞永福曾在公开场合“透露”腾讯已与移动运营商签署独家协议,在移动设备上安装腾讯的移动浏览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uc Excellence员工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该公司获得了腾讯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文本,这是一份铁证。” 然而,这名员工也透露了腾讯的内部管理问题。“独家协议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层与腾讯高层沟通,不到两天问题就解决了。可以想见,腾讯高管并不主张利用不公平竞争来扩大业务。” 由于《反垄断法》缺乏对垄断行为要素的明确衡量标准,庭审中双方的辩论陷入了拔河。从概念的界定到商业行为的认定,双方各执一词,争论的背后是互联网行业道德与法律的界限,这反映了互联网商业秩序的混乱。 360与qq的纠纷2010年11月3日晚,腾讯宣布将停止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运行qq软件。360立即启动了“webqq”客户端,但腾讯立即关闭了webqq服务,使客户端无效。 2010年11月10日下午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委的积极介入下,腾讯和360已经兼容。 2011年4月26日 ,腾讯起诉360名隐私保护者不正当竞争,奇虎被判停止发行360名隐私保护者,并赔偿腾讯40万元。 2012年4月中旬, 腾讯360纠纷升级,双方都上了法庭,相互起诉,索赔超过1亿元。该案于2012年4月18日进行了一审。

来源:彭博新闻网

标题:360诉腾讯垄断一审开庭即陷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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